各学院(部):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继续实施201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小学数学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申报者可据此进行具体设计,也可自选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
2、课题申报者请于7月28日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论证表》7份交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上报。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成册。提供配套的电子版,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科技处联系人:司徒唯尔、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4272、55270566
科技处
201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