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公布“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计划2011年度重点支持项目指南(见附件),具体申报工作如下。
一、申请条件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与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已经达到3项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本次发布的三个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请登陆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2011年版本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正文提纲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研究计划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3.本次“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计划只受理“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2年1月-2014年12月”。
4.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应承诺遵守相关数据、资料的管理与共享规定。
5.请申请者于2011年9月5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连同电子版交至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上报。
科技处联系人: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