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2013-04-2230编辑:摄影: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的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市教育委员会决定组织申报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共设立68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约340项,一般项目约340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6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6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项。

    二、申报范围为本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示范性高职院校。

    三、项目申请人有关要求:

    1、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45岁以上(1969年1月1日之前出生)正高级职称者原则上申报重点项目;

    3、如已取得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等人才计划或已承担过国家重点项目、省部重大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鼓励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的国家项目、省部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时,每一申请人承担过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四、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各学院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

    五、请以金沙官网为依托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附件中《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申报一览表》。各学院于2013513日前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统一交至金沙官网科技处,由我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市教委,同时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提交电子版(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版)》.doc

申请书(社会科学类).doc

申请书(自然科学类).doc

申请者承诺函.doc

学院推荐函.doc

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2014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xls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3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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